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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奖励制度
2012-05-29 11:08:25 来源:网络 作者:不详 浏览:8380


一、获得科技进步奖奖励:

评奖单位须为省、市人民政府或经国家科技部备案的国家一级行业学会,科技进步奖获奖单位须第一署名单位为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  肇庆市妇幼保健院,否则不列入奖励范围。凡获上级部门嘉奖的科研成果,医院除将上级颁发的全部奖金归课题组所有外,医院还按以下标准予以配套奖励给科技进步奖获得者。

获肇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医院奖励与科技局同等金额奖励。

获省、部委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者,医院另奖给上级奖金的两倍。

附件下载:1338261002.doc

     

一、本《申报书》专门用于肇庆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、立项等管理过程。

二、《申报书》各项内容要力求详尽,表达完整、准确,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,首次出现缩略词要注明全称,再次出现同一词时可使用缩写;内容过于简单,不能说明项目情况者,视《申报书》无效。

三、本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,根据申报单位所在地区或隶属关系审核推荐。推荐单位应对项目申报单位及《申报书》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

四、填写合作单位,须征得对方同意,并表明合作的方式。填写了合作单位,但没有盖合作单位印章的,视《申报书》无效。

五、《申报书》采用A4纸、宋体小四号字打印,左侧装订。《申报书》及项目查新报告一式三份交县(市)区科技局,由县(市)区科技局盖章汇总后(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盖章)送市科技局。

六、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材料可做为《申报书》的附件。

七、《申报书》封面的项目编号一栏由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填写;承担单位及研究人员栏须把项目参与单位及项目组成员全部填上。

八、填表参考信息

(一)学科领域

1.机械,2.电子电器,3.轻化,4.城建,5.农林水,6.医疗卫生【①内科,②外科,③妇产科,④儿科,⑤五官科,⑥中医中药,⑦医学影像,⑧预防医学,⑨护理,⑩其他(请注明)】,7.软科学,其他(请注明)。

(二)为选填标记,请根据项目情况单选填报

九、《申报书》及相关信息可从肇庆市金科信息网(www.zqsti.net)的相关栏目上浏览和下载。

十、医疗卫生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,参照《肇庆市医学科学技术成果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章填写。

二、新技术、新项目:

各科室要积极开展科研活动,经科研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充分讨论研究,并报院班子会议同意,每项新技术、新项目给予表彰奖励,每项奖励金额为100元。